警方國安處控告22歲報稱無業青年3項刑事毀壞罪,青年被指2022年時在觀塘、深水埗及旺角3 棟大廈外牆,噴上「對抗極權」、「斷頭台清算黑警」、「人類有權不打疫苗」字句。被告承認控罪,周五(2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獄5個月。
被告林健,案情指他於2022年4月10日在觀塘鴻福工廠大廈的外牆,噴上「對抗極權」字句;兩天後即4月12日,被告再於深水埗捷德樓外,噴上「斷頭台清算黑警」,以及在同月15日,再於旺角西洋菜南街鴻添大樓外牆,噴上「人類有權不打疫苗」字句,因無合法辯解而損壞 3 棟大廈的外牆,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被控3 項刑事毀壞罪。
辯方在被告認罪後作進一步求情,表示被告有悔意,明白犯案的嚴重性,而相關報告顯示被告健康情況不適合判入勞教中心,另外亦顯示被告單純、性格內斂,沒有甚麼朋友,案發時因認識新朋友而犯案,現時願向受影響大廈的業主道歉。辯方又指,被告醉心電腦程式,望成為電腦程式員,冀法庭可考慮被告認罪及曾經還柙,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官批被告連續多天犯案挑戰警方
署理主任裁判官劉綺雲判刑時指,被告初犯、報告正面,已作相關賠償,顯示其有悔意;而被告在求情信中,指案發時自己心智不成熟,現已知事件嚴重。不過,劉官同時指出,被告連續多天在不同地方噴上涉案字句,是挑戰法律、警方和政府保障市民健康的政策,有機會激發不良分子有機可乘,相當可能導致他人會使用暴力,嚴重危害公眾安全和秩序。
劉官最後決定以9個月作量刑起點,由於被告認罪,可獲3分之1刑期扣減至監禁6個月,3罪刑期同期執行;此外,劉官進一步考慮被告年青,被捕後繼續學業,另案發後逾1年法庭才處理案件,決定再酌情減刑1個月,最終判被告入獄5個月。
案件編號:KTCC66/2024
自由亞洲電台粵語組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