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青年刀襲黃店餐廳老闆娘 被判無期限入院令

2023.11.28
【香港法庭】青年刀襲黃店餐廳老闆娘 被判無期限入院令 青年刀襲黃店餐廳老闆娘,區域法院法官王詩麗認為被告是「危險人物」,需長期接受治療及監察,終判被告無期限入院令。
粵語組製圖

一名患有嚴重精神障礙青年去年8月闖入慈雲山一間「黃店」餐廳,再用刀斬傷餐廳老闆娘,青年早前承認「蓄意傷人」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區域法院法官王詩麗認為被告是「危險人物」,需長期接受治療及監察,周二(28日)判被告無期限入院令。 

辯方曾求情指被告自青少年已患精神病 

被告馮志達(現20歲)被控於2022年8月24日,在香港九龍慈雲山嘉華大廈地下八道餐廳,意圖使曾姓女事主身體受嚴重傷害,及於同日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生果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被告在上月初承認控罪,隨即被還押看管,法庭同時為被告索取精神科及心理學家報告。 

辯方早前求情透露,被告智商低於水平,曾經長年遭性侵及欺凌,自青少年時期患有精神病,並有許多奇怪想法,包括幻想自己是國家主席,「計劃將非洲人基因植入中國人」。辯方力陳,社會事件引爆了他被性侵及欺凌經歷的仇恨,令他將加害者與「黃絲」連成一線,認為「黃絲」被美國人操控、美國是加害者,將「黃絲」當成以往加害他的人。 

法官引述報告指被告有「極端暴力傾向」 

法官王詩麗引述精神科報告,指被告患有嚴重精神障礙,奇怪信念達到妄想程度,有極端暴力傾向及偏執型人格障礙,不相信社會規範,並對人類被殺害的畫面有極大興趣,是一名極其不可預測的人,對公眾構成重大威脅。法官因此認為,被告是危險人物,需要長期接受治療及監察。 

王官在判刑時強調,被告案發當日獨自犯案,早有預謀施襲,雖然受害人傷勢不嚴重,但其頭部裂傷非常明顯及不斷出血,認為對事主而言「必然是一個恐怖經歷」,又指若非有男顧客見義勇為出手制服被告,受害人必然會受到更嚴重傷害,故為保護公眾,遂向被告判處無期限的入院令,認為是符合被告自身及公眾利益。 

被告當日即場被捕 警誡下認施襲 

案情透露,事發於2022年8月24日早上,被告走進涉案餐廳,事主負責招待及著被告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被告就問事主餐廳是否正在營業,然後突拿出一把刀斬向事主頭部兩下致其流血,事主跑離被告,被告再衝前施襲,事主以右手擋住被告的手,過程中扭傷腳踝,被告接著用刀刺事主右肩,有男顧客目擊事件,衝前捉住被告右手並將其制服,被告其後冷靜下來並主動丢棄手中刀具。 

警察之後到場,被告當場被捕,警誡下表示因不喜歡有關店舖,「所以就帶咗把刀去傷間舖入邊啲人」,其後在會面中承認因政治立場不同,不喜歡涉事「黃店」餐廳,一時衝動以刀刺向事主頭部兩下,再𠝹傷事主頸部,承認當事主倒地後,原打算再刺其頭部但遭他人阻止。受傷事主就被送往醫院急救,頭皮、右頸前外側及右肩均有裂傷,接受治療後同日出院,現已完全康復,亦沒有留下後遺症。 

案件編號:DCCC511/2023 

記者:吳婷康 編輯:溫曉平 網編:江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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