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李卓人姨仔认意图妨碍司法公正 被判囚半年

2023.12.21
【香港法庭】李卓人姨仔认意图妨碍司法公正 被判囚半年 李卓人妻子邓燕娥的胞妹邓燕梨,被指在警方搜查邓燕娥住所前,两度进入单位并带走手机及手提电脑,早前承认「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
吴婷康摄

前职工盟秘书长李卓人妻子邓燕娥涉及违反《港区国安法》案件,邓的胞妹邓燕梨,被指在警方搜查邓燕娥住所前,两度进入单位并带走手机及手提电脑,早前承认「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周四(21日)在西九龙法院判刑。裁判官指邓坦白认罪愿承担责任,反映有悔意,又指其行为没对胞姊的控罪产生任何影响,接纳本案属一次性事件,邓重犯机会低,考虑她积极贡献社会及品格良好等因素,把她判囚6个月。 

邓燕娥旁听 庭外望胞妹「撑住」 

邓燕梨在闻判时表现冷静,并在步入囚室前,望向旁听席亲友又握拳微笑。其胞姊邓燕娥早上亦有到庭旁听,离开时在法庭外表示望胞妹「撑住」。 

邓燕娥早上亦有到庭旁听,离开时在法庭外表示望胞妹「撑住」。(吴婷康摄)
邓燕娥早上亦有到庭旁听,离开时在法庭外表示望胞妹「撑住」。(吴婷康摄)

被告为报称无业的邓燕梨(63岁),为李卓人妻子邓燕娥的胞妹。她被控2023年3月9日在警方向邓燕娥位于美孚新邨一个单位搜屋前,两度从该单位移除关乎邓燕娥的证物,从而阻止证物被检取及/或干扰证物。辩方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强调,背景报告证实被告一心服务社会,今次犯案属个别事件,希望法庭判刑时念及她多年来对社会的贡献。 

官接纳本案属一次性事件 

裁判官曾庆东在判刑时,引述被告的背景报告,指被告自小勤奋向学、循规蹈距,是一名模范学生,具硕士学历,自幼因丧父丧母而在教会教导下成长,曾在不同公益机构工作,立志贡献社会,现与丈夫及儿子居住,家庭和睦。 

曾官续指,邓坦白承认过错,愿承担法律责任,反映有悔意,又接纳辩方早前所指,虽然其姊邓燕娥涉及的控罪非轻微,但亦非最严重,而本案没证据显示被告在取得胞姊的手机及电脑后,曾开启、干扰或破坏证物,警方最终也没从中寻获犯罪资料,故被告的行为没对胞姊的控罪产生任何影响,肯定本案属一次性事件,被告重犯机会低。考虑其积极贡献社会、品格良好、没有犯罪纪录等因素,决定以9个月监禁作量刑起点,因被告认罪,可获三分一刑期扣减,故判被告入狱6个月。 

被告在警方到场前 两度进入涉案单位 

辩方早前求情称,被告在案发两天后,陪同胞姊到湾仔警署提交保释金时被捕,涉案电脑当时就在背包内,反映没打算扔弃或藏起有关证物,而在被捕时表现充分合作,承认取走胞姊手机和电脑,且交出相关设备的密码,可见犯案非经深思熟虑,亦非有计划及预谋,完全出于鲁莽和愚蠢。 

案情就透露,警方今年3月9日以「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拘捕邓燕娥,邓当时表示没有涉案单位锁匙,之后透过律师联络胞妹邓燕梨即被告,著她稍后开门给警方入屋搜查。同日下午警方押送邓燕娥到单位并联络被告到场开门,被告数分钟后到场,输入门锁密码让警方入内。 

不过,警方其后调查发现,被告在警方到场前曾两度进入涉案单位,被告于3月11日被捕,警方再检取属邓燕娥的手提电脑及手机。被告在警诫下称因得悉胞姊被捕,故到单位取回这些物品。 

案件编号:WKCC4112/2023 

记者:吴婷康 编辑:温晓平 网编:江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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