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7人初選案」續審,擬認罪被告之一的區諾軒作供稱,對「攬炒」理解為否決預算案後促使特首下台,他稱「不敢武斷,只是無人公開反對」回應,亦指沒聽過有參選人不同意運用《基本法》的權力。
案件周三(22日) 踏入第13日的審訊,控方繼續傳召同案擬認罪被告區諾軒作供。控方展示一份由區諾軒於2020年6月19日,在其Facebook專頁發布的帖文〈以正視聽——假如我有資格回應抗爭派立場聲明書發起人〉作出盤問,問區如何理解「攬炒」及為何會指「若35+攬炒,否決預算案重要」?
區稱沒參與者公開反對用《基本法》權利否決預算案
區諾軒指,以自己理解,當時有一定程度參加者,提及有關概念,「佢哋會認為透過否決財政預算案,最後促使到行政長官落台,就係有一個攬炒意思」。區之後稱,在當時(6月19日)的時間點,「睇唔到有參與者公開地反對,可以運用反對《財政預算案》嘅權利。」
法官陳慶偉就介入提問,稱按區的理解,是否所有參與者都同意運用此權力否決預算案?區諾軒就回應稱:「我唔敢咁武斷,只係無人公開反對」,又指自己最後在2020年7月15日退出初選相關工作,直至退出之時,都沒有聽過有初選參與者在公開場合,表示不同意否決財政預算案。
4區協議字眼為「積極運用」惟新界西有不同
至於各區的協調及共識情況,控方曾問區是否在各個地方選區,均達成協議同意「會積極運用《基本法》賦予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區表示,自己沒有參與新界西的協調會議,直至6月才知道有新界西文件的字眼,該選區的字眼為「會運用《基本法》賦予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而其餘4區則是「積極運用《基本法》賦予權力」。此外,新界西候選人交予民主動力的提名表格中,就有夾附一份聲明,亦只有新界西及九龍東兩個選區才有「夾附呢啲地區嘅聲明」。
控方又問區,以他的認知,各參選人立場是否一致?法官李運騰亦向區諾軒確認其說法,指35+計劃的目的,是在立法會取得大多數議席,其中一個目標是要政府接受民主派特定的訴求,而參加者期待的「最壞情況」就是逼令特首下台。區回應稱,「部份嘅民主派係咁諗」,但被追問其他人的想法時,區則稱暫時只想到一些非屬35+計劃的功能組別參選人,「佢地唔係戴耀廷嘅『35+』。」
各區達成協議均有否決《財政預算案》
控方之後指出,戴耀廷曾在WhatsApp群組發出多份文件,包括「公民投票」、「35+新西最終文件」、「35+區二」、「35+衛生服務」、「35+九西」、「35+九東」及「35+港島」等,向區諾軒提問,要求他指出文件跟各區共識之關係,又引述區在WhatsApp群組中曾回應趙家賢轉貼的抗爭派立場聲明書,指「我覺得有樣嘢要講清楚,個協議唔係無咗,係無喺記者會公開」,問他所指的「協議」之意思。
區表示,那是在6月9日記者會前,各區協調會議達成的協議;法官李運騰一度追問協議的條款,區再回應,「如果話運用《基本法》賦予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係有喺裡面」。
7月15日退出「35+」後未即時退出群組
至於各區文件是否相同?控方就展示初選提名表格文件,指其中包含一份新界西的協議文件在內,並逐項引述。區就供稱,各區協議文件內容大致相同,因只有新界西使用「會運用」的字眼,另因每區爭取議席數目不同,故有部份內容只得新界西獨有,惟其他內容都大致相同。此時控方一度展示新界西協調會議文件,問區當中條文跟其他選區有何分別,區就稱:「但我無參加新界西個會呀」,引來庭上一陣笑聲。
盤問期間,法官陳慶偉亦曾追問區,直至7月15日,即區退出「35+」時,有否聽聞參選人表明不同意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預算案?區就回應稱沒有聽過;至於他會否得知「35+」WhatsApp群組其後的訊息?區就回應,自己最後的訊息在15號發出,之後沒有退出群組,直至17日收到群組最後的訊息,由趙家賢發出,之後就再沒有收過其他訊息。
案件編號:HCCC69/2022
記者:吳婷康/程文 責編:潘加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