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速龍」否認現場聞陳虹秀為社工 5秒即以非法集結拘捕
2024.12.05
香港「陣地社工」陳虹秀案周四(5日)續審,控方傳召時任「速龍小隊」警長,供稱當晚兩度在現場見到陳,首次時聽到陳持咪向警方呼籲「保持克制」,第二次陳持咪說話時,於5秒即在沒有上級指示下,以非法集結罪拘捕陳。就辯方案發片段顯示,當時有人向警方稱陳是社工,警長回應:「聽唔到」。
「速龍小隊」警長供稱陳以擴音器籲警「保持你克制」
被告陳虹秀(47 歲,社工)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與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控方早前在開案陳詞指,陳虹秀於現場以擴音器喊: 「呢個係市民發出嘅警告,請你唔好開槍。你唔可以開布袋彈槍」、「請警務人員保持冷靜同克制」等,藉身處現場及叫喊鼓勵暴動。
案件周四續審,控方傳召當日負責拘捕陳虹秀的警察,現任機場特警、時任「速龍小隊」警長6798林上嵐作供。林上嵐供稱,當日負責處理暴力的示威行動,在晚上7時多於軒尼詩道往東推進,至分域街十字路口時首次見陳虹秀身穿黑色上衣、白色長褲、頸掛「豬嘴」(呼吸過濾器),位處前方約30米外的馬路上,並以擴音器對警方呼叫:「保持你克制」及類似「唔好開槍,佢哋已經走緊,畀啲時間佢哋走」等說話。
林續指,當時自己未有理會陳虹秀,希望拘捕向警方衝擊的暴力人士,故繼續向東快速推進,其後見有逾百名示威者聚集在鵝頸橋附近,有人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和磚塊及射「激光」;當他停留在軒尼詩道和馬師道交界時,再次聽到陳虹秀持咪重複早前內容,因此上前捉住陳,打算拘捕對方。
案發片段顯示有人曾向警方稱「佢係社工」
林又指,期間有人欲拉走陳,故他讓女警上前協助,一名女警(10654)負責為當時蹲下的陳鎖上膠手扣,林最後於晚上約8時20分,宣布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陳。
林上嵐之後在辯方盤問下表示,自己是在分域街看到陳虹秀約5秒,便在其視線範圍消失,指陳當時或站在行人路而非馬路向警方說話,而他自己當時的注意力,就放在前方示威者。至於他再次於馬師道看到陳虹秀時,林稱當時認得早前在分域街看到陳,故在沒有上級指示下,只相隔5秒左右,即自行決定拘捕陳。陳當時舉起雙手,被包括林上嵐在內共5至6名男警拉走,而他不確定女警何時上前幫忙作出拘捕。
辯方庭上就播放案發時片段,林確認陳虹秀曾以擴音器稱:「如果你需要驅散市民,需要給予足夠嘅時間」;辯方再指出片段顯示,當時曾有人向警方指「佢(陳)係社工」,其問林是否有聽到有關說話,林就回應指「聽唔到」。案件周五(6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12/2020
編輯/網編:畢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