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案】明年5月开审 邹幸彤要控方清晰交代何谓「非法手段」
支联会案周三(28日)进行第3次案件管理聆讯,法官将案件排定明年5月6日开审,预定审期75天。被告之一邹幸彤要求控方清晰指出何谓「非法手段」,否则无从抗辩。控方代表回答,指「任何有颠覆国家政权意图嘅行为都系非法」,法官追问「边类型嘅非法手段?边种行为?欺诈?诈骗?」下令控方补充控罪详情。
邹幸彤曾申请海外证人视像作供 官指法庭无权受理
周三邹幸彤没有律师代表下自行陈词,而李卓人及何俊仁就由大律师沈士文及梁丽帼代表,另大律师林芷莹代表支联会;控方代表则为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案件不设陪审团,由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黎婉姫及陈仲衡负责审理。
法官李运腾首先表明,本案不可无了期等待,决定先把案件排期明年5月6日开审,公众席即传来「哗」声;李官续解释,没有其他办法,因3名法官都有其他案件需要处理,又指案件预定审期75天,各方并没有异议。
就被告之一的邹幸彤早前曾申请海外证人透过视像作供,李官今指出,虽然法庭未有结论,但初步看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79I条及今年经《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修订的条文,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法庭无权受理有关申请,故询问邹会否继续申请。邹幸彤就表明希望继续,李官最后排定今年10月28日处理有关申请。
法官同意控罪书没订明何谓「非法手段」询问控方详情
此外,邹幸彤又要求控方提供更详尽的控罪详情,李官就指希望先看开案陈词,因可能会有更多资料,并下令控方需于开审前3个月把开案陈词呈交法庭及辩方,但邹幸彤表明反对,指届时已太迟,认为辩方现时连基本核心详情都没有,难以准备抗辩,又举例如47人初选案,控罪行为是无差别否决预算案,但现时「上咗嚟3年,都唔知我哋煽动咗咩手段」。
邹幸彤续解释,公诉书指控被告煽动他人以任何非法手段颠覆国家,但从没清楚写明是何种非法手段,故「唔可以针对『任何非法手段』去准备个辩护」;法官李运腾亦同意控罪书没订明何谓「非法手段」,询问控方有关详情。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就回应称:「任何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嘅行为,而任何有颠覆国家政权意图嘅行为都系非法」,毋须涉及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元素。
邹幸彤要求控方披露资料 控方一度表明拒绝
法官之后再追问是哪类型行为,控方就指会在开案陈词交代,惟李官指邹幸彤认为明年2月才收到详情是太迟,下令控方须于今年9月9日以书面呈交补充控罪详情,并直言「边类型嘅非法手段?边种行为?欺诈?诈骗?你都要讲清楚俾人听」。李官亦关注审讯文件夹页数,控方就预计至少以「万」为单位,李官就下令控方须于明年3月21日向各方传阅相关文件,及于4月7日向法庭呈交控辩双方已签署承认事实。
另外,就邹幸彤要求控方披露其所管有、于2016年1月10日至2021年12月10日期间支联会相关或支联会人士相关的传媒报导,控方解释邹早前经新闻得知控方管有相关资料,故去信要求披露,而出于对被告公道,控方确认管有相关资料,但最后拒绝向邹提供,因资料属「海量」,控方没责任从中挑选邹想获得的内容;然而李官就质疑指控方一定有相关资料的目录,「唔系你点知自己手上有乜?」控方确认,但指材料本属其他案件,李官再质疑道:「嚟到你手上就系你㗎啦,如果当初你觉得唔关事,就唔好放喺嗰list度」,最后下令控方须于9月20日把有关资料目录送达邹幸彤,让其审视资料是否有用。
案件编号:HCCC155/2022
粤语组报道 编辑/网编:毕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