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男警遭示威者袭击致眼受伤 入禀向认罪社工索偿逾20万元

粤语组报道
2024.10.16
【香港法庭】男警遭示威者袭击致眼受伤 入禀向认罪社工索偿逾20万元 2019年6月10日,香港爆发因修订《逃犯条例》引起的示威浪潮。抗议活动中,防暴警在立法会外站岗。
路透社

在香港,一名男社工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游行后袭警和参与非法集结,事后认罪被判囚4个月。涉事受袭机动部队男警早前入禀向该社工索偿至少20万,案件周三(16日)在区域法院作评核赔偿金额聆讯。警员供称,他当时为救倒地同而遭人拳打脚踢,过程中感到有人想抢其警棍,自己凭「求生意志」坚持免被抢去警棍至同僚到场支援,他事后右眼角膜留下疤痕但不影响视力。法官将在6个月内颁布裁定。

警称因伤无法执勤8个月

本案原告为曾志安,被告为丘子乐。入禀状指,丘子乐和其他人于2019年6月10日凌晨12时分,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曾志安,导致其受伤休假逾半年,直至2020年2月才复工。丘子乐未有到庭聆讯,亦没有派代表出席。

翻查网上资料,一名跟曾志安同名同姓,且样貌非常相像的机动部队警员,就在事发后3个多月、即2019年9月底,连同多名警务人员一同获邀赴京出席国庆活动,各人更在镜头前持咪录下祝贺说话,而在相关影片中,该警员未见有外在伤势,视力亦未见有异常。

曾志安又呈上其队伍于该后期间的平均超时工作时数表,纪录显示该8个月的超时工作合共达779小时,当中在2019年11月的时数最多,整队平均超时工作130小时。

警称事后头部仍会感「赤赤痛」

现已晋升为督察的曾志安出庭作供称,曾供称,其队伍在2020年2月至8月期间,每月超时工作60至70小时,他每次都能完成获指派工作,惟间中头部仍感「赤赤痛」,每次维持1至2分钟,当体力消耗多或捱夜时,痛楚会加剧;又提到由于入院时服用许多止痛药,其后宁愿忍痛不服用,至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时接受督察训练,由于训练强度较高,故重新服药。

官关注案发时原告遭示威者包围的感受

法官就一度关注曾志安在案发时遭示威者包围的感受,曾志安称自己当时为拯救倒地同僚,在电光石火之间跑上前,没预计会有如此多示威者,他其后遭人扯跌,再遭拳打脚踢,过程中感到有人想抢其警棍,因警棍足以成为「致命武器」,故他凭「求生意志」坚持,免警棍被抢走,直至同僚到场支援。

法官再追问他:「你系咪好惊?」曾志安就回应当时感惊恐,但自己凭求生意志一直坚持,又指他被带回立法会大楼内接受急救,才发现右眼角裂伤及流血,事后右眼角膜留下疤痕,但不影响视力,后来并接受矫视。法官另关注本案涉羞辱成分,着原告方呈交进一步相关案例,并宣布将在6个月内颁下判词,以评定赔偿金额。

案件编号:DCPI1752/2022

编辑:潘加晴 网编:毕子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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