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涉刀袭裁判官男子提堂 被指暴力倾向须再调查期间「特别看管」
2024.11.06
周一(4日)在香港法院企图袭击裁判官的男子,事败被捕后被起诉一项企图有意图而伤人罪,周三(6日)首次提堂,暂毋须答辩,押后至1月再讯,待警方进一步调查。被告应讯前在精神科受观察,被指有暴力倾向,控方申请羁押期间向被告施加「特别看管令」获批。
被告面容憔悴应讯
涉及袭击事件的九龙城裁判法院,大楼各楼层事后新增设安检区,有保安人员手持金属探测器,检查所有进出人士及行装。
本案被告李政达(32岁),报称无业,被控一项企图有意图而伤人罪,控罪指他在2024年11月4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8楼第8庭,意图使王证瑜身体受严重伤害,而企图非法及恶意伤害该王证瑜。案件由西九龙总区总部重案组负责。
被告身穿灰色衣服出庭应讯,面容憔悴,在犯人栏中被至少五名人员看守,另有至少4名保安于庭内门前站岗。被告的父母及社工亦有到庭旁听,并在庭外向记者称感到「好心痛……我哋都唔知佢突然间可以咁样做」,又透露被告近期压力很大,并出现无法入睡的情况,「早两个礼拜佢真系压力好大,冇晚训得著」。
在控罪书写下「我想公开事情同自我了结」字句
被告在听取法庭书记读出控罪书内容后,就小声回应称「明白」;控方申请暂时毋须答辩,并把案件押后至2025年1月3日再提堂,以待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包括检验在被告被捕时,从随身物品中被寻出的物品,包括4樽液体及2樽粉末;以及处理被告到达法庭途中的闭路电视片段,并为案发时在庭内的人士录取口供。
控方又透露,被告被带上法庭前,于伊利沙伯医院精神科接受观察,报告指他合适出席法庭应讯,但未能作进一步调查,又指被告具暴力倾向,并指被告在控罪书上写下「我想公开事情同自我了结」字句,认为反映被告有自残倾向,因此申请在被告被羁押期间,向他施加「特别看管令」(special watch)。
辩方不反对案件押后,没有保释申请并为被告放弃8天保释覆核权利;最终裁判官陈志辉批准控方相关申请。
案件编号:KCCC2771/2024
编辑/网编:毕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