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社民连成员摆3次街站 被控26项无牌筹款、展示黑布控罪

2024.08.30
【香港法庭】社民连成员摆3次街站 被控26项无牌筹款、展示黑布控罪 社民连成员因摆街站而被控26项无牌筹款、展示黑布等传票控罪,成员在法庭外指政府无所不用其极不断收窄言论自由及表达自由的空间。
RFA

社民连主席陈宝莹、副主席周嘉发、余炜彬及义工等10人,涉于2023年4至5月在铜锣湾及湾仔3次摆街站时,因悬挂黑布及筹款等,遭票控「无牌筹款」及「未经准许展示招贴或海报」共26张传票控罪,案件周五(3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再提堂。陈宝莹亲自陈词,称有两案与本案相关,望等待该两案判决后,再决定本案的答辩方向,并表明将会争议若街站没有筹款行为或字句,只有连接虚拟平台的二维码,是否同属在公共空间筹款;另会争议执法相称性。裁判官下令把案件押后至10月31日再讯。陈之后在法院外指,政府不断收窄言论自由及表达自由空间,又指事发时没呼吁人捐款,亦没摆放任何宣传物品,直言对被当成筹款活动「觉得系非常之唔公道」。

涉案共10名被告被控共26项传票控罪

涉案10名被告,包括陈宝莹、周嘉发、余炜彬、曾健成、李盈姿、唐婉清、黎嘉丽、卢德华、陈子祥及张铬聪,各人被控共26项传票控罪,牵涉三个不同事件,日期为今年4月2日、4月30日及5月28日,所有人均被控在铜锣湾记利佐治街与东角道交界的行人路上,无牌组织、提供设备以进行或参与筹款活动;部分人包括陈宝莹另被控于同日同地未经准许而展示海报。

陈宝莹今代表所有被告陈词,称欲等待两宗同类案件的上诉结果,才决定本案的答辩方向。其中一宗为她本人涉及街站无牌筹款被裁定罪成,她不服定罪上诉,早前被高院驳回,陈已明言拟再上诉至终审法院。另一宗涉未经准许而展示海报的上诉案件,则押后至9月26日续审,尚未宣判。

指案发时没被当场警告却在事后被检控 将争议执法相称性

她在庭上表示,两宗案件都是辩方赖以支持抗辩的案件,故申请押后案件,同时表明辩方会争议若现实世界没有筹款行为或字句,只有展示连接至虚拟平台的二维码,是否同属在公共空间筹款;而就展示横额方面,辩方会争议执法相称性,会否缺乏容忍度,「本案连当场警告都冇,事后先作出检控」。裁判官梁雅忻最后应要求,把案件押后至10月31日再讯。

陈宝莹、余炜彬、周嘉发等人散庭后,在东区法院外叫口号,包括「法治为名,灭声为实」、「压制言论表达自由,可耻」。陈之后称,向法庭申请押后是因赖以抗辩及考虑的另两宗案件,与答辩有密切关系,又提及余炜彬亦涉一宗未经准许展示横额案件,该案将于同日下午再讯。

陈宝莹又称,政府无所不用其极不断收窄言论及表达自由的空间,指他们当时在街上没呼吁他人捐款,亦没有摆放任何宣传物品,仅展示二维码,却被当是筹款活动,「我哋觉得系非常之唔公道」,而余炜彬首先被控是因涉及有字的横额,但指「我哋宜家无字黑色横额都要告」。

案件编号:ESS35029-35035、38408-38426/2023

粤语组报道 编辑/网编:李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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