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社民连成员摆3次街站 被控26项无牌筹款、展示黑布控罪
社民连主席陈宝莹、副主席周嘉发、余炜彬及义工等10人,涉于2023年4至5月在铜锣湾及湾仔3次摆街站时,因悬挂黑布及筹款等,遭票控「无牌筹款」及「未经准许展示招贴或海报」共26张传票控罪,案件周五(3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再提堂。陈宝莹亲自陈词,称有两案与本案相关,望等待该两案判决后,再决定本案的答辩方向,并表明将会争议若街站没有筹款行为或字句,只有连接虚拟平台的二维码,是否同属在公共空间筹款;另会争议执法相称性。裁判官下令把案件押后至10月31日再讯。陈之后在法院外指,政府不断收窄言论自由及表达自由空间,又指事发时没呼吁人捐款,亦没摆放任何宣传物品,直言对被当成筹款活动「觉得系非常之唔公道」。
涉案共10名被告被控共26项传票控罪
涉案10名被告,包括陈宝莹、周嘉发、余炜彬、曾健成、李盈姿、唐婉清、黎嘉丽、卢德华、陈子祥及张铬聪,各人被控共26项传票控罪,牵涉三个不同事件,日期为今年4月2日、4月30日及5月28日,所有人均被控在铜锣湾记利佐治街与东角道交界的行人路上,无牌组织、提供设备以进行或参与筹款活动;部分人包括陈宝莹另被控于同日同地未经准许而展示海报。
陈宝莹今代表所有被告陈词,称欲等待两宗同类案件的上诉结果,才决定本案的答辩方向。其中一宗为她本人涉及街站无牌筹款被裁定罪成,她不服定罪上诉,早前被高院驳回,陈已明言拟再上诉至终审法院。另一宗涉未经准许而展示海报的上诉案件,则押后至9月26日续审,尚未宣判。
指案发时没被当场警告却在事后被检控 将争议执法相称性
她在庭上表示,两宗案件都是辩方赖以支持抗辩的案件,故申请押后案件,同时表明辩方会争议若现实世界没有筹款行为或字句,只有展示连接至虚拟平台的二维码,是否同属在公共空间筹款;而就展示横额方面,辩方会争议执法相称性,会否缺乏容忍度,「本案连当场警告都冇,事后先作出检控」。裁判官梁雅忻最后应要求,把案件押后至10月31日再讯。
陈宝莹、余炜彬、周嘉发等人散庭后,在东区法院外叫口号,包括「法治为名,灭声为实」、「压制言论表达自由,可耻」。陈之后称,向法庭申请押后是因赖以抗辩及考虑的另两宗案件,与答辩有密切关系,又提及余炜彬亦涉一宗未经准许展示横额案件,该案将于同日下午再讯。
陈宝莹又称,政府无所不用其极不断收窄言论及表达自由的空间,指他们当时在街上没呼吁他人捐款,亦没有摆放任何宣传物品,仅展示二维码,却被当是筹款活动,「我哋觉得系非常之唔公道」,而余炜彬首先被控是因涉及有字的横额,但指「我哋宜家无字黑色横额都要告」。
案件编号:ESS35029-35035、38408-38426/2023
粤语组报道 编辑/网编:李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