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政治中立」是錯誤觀念 鄧炳強:公務員有對國家安全積極責任

記者:任子游(台北)
2025.01.22

香港由殖民地到主權移交後,一直要求公務員必須「政治中立」,但《國安法》下的新時代,過去認為對的今天都覺得是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接受《港台》專訪重新詮釋,指「政治中立」是「錯誤觀念」,強調《國安法》清楚列明公職人員有責任積極及主動維護國家安全。有前公務員坦言,鄧炳強的做法猶如鼓勵「篤灰」。

鄧炳強周二(22日)於《港台》節目專訪中提到,公務員對國家安全有主動責任:「你知道以往公務員是有個錯誤觀念,叫做『政治中立』,不談政治、我又不幫政府、又不幫外面,總之是個機器,麻木就無事,這是以往在不同立法會環境下,產生的一些錯誤想法,現在就不同。其實我們公務員,有個對於國家安全的積極責任。」

他表示會在今年第一季,推出指引解釋20個國安範疇與自身工作的關係。

前公務員:鄧炳強鼓勵「篤灰」

有前公務員以文字回覆本台,直指鄧炳強的做法變相鼓勵「篤灰」,形容現在強調的「港式維護國家安全」是要人民配合,猶如毛澤東要人民互相監察,散播白色恐怖,歪曲事實。本台亦向華員會及公務員工會聯合會查詢,暫時未有回覆。

雖然鄧炳強重新定性「政治中立」是錯誤,但記者翻查公務員事務局網頁,有關「公務員隊伍的管理」,「品行和紀律」一欄列明「政治中立」為政府12項基本信念中其中一項,寫明「公務員和市民一樣,享有公民及政治權利,但另一方面,社會需要公務員隊伍保持政治中立。在現行政策下,當局力求在兩者之間取得合理的平衡」。政府不反對個別公務員參加與本身職務並無利益衝突的政治及助選活動,但某些高級公務員或因工作性質而容易被視為有偏私之嫌,則會被禁止參與相關活動,當中包括首長級公務員、政務主任、新聞主任及警務處紀律部隊。

公務員「政治中立」由末代港督彭定康提出;當局09年再次制定「公務員守則」時,強調「政治中立是核心價值」。而不少西方國家亦奉行公務員必須中立,美國政府早於1883年制定《潘德爾頓法案》(Pendelton Act) ,規定任何人不得憑職權或影響力,強迫他人或團體從事政治活動;英國亦規定公務員不介入政治紛爭,追溯至1710年,當時的議會頒布法令,已禁止郵政人員參與選舉活動。

桑普:公務員成為中共螺絲

時事評論員桑普指出,「政治中立」過去一直是公務員行之有效的原則:「英國殖民時期的香港,『政治中立』是說公務員超越個人政治理念之外,不會偏袒於某一個政黨或政治團體,公正、平衡、用中立能力處理事務,而且不積極介入任何政治活動。」

他又認為公務員被逼效忠,已失去自主能力:「當時政治中立,要求公務員對於自己的政見沉默 ,現在是必須要挖開肚皮,要將這些事,講真講假,都要依賴黨國生存。(中共)一定要全面管治權,(公務員)全面成為黨國的螺絲及機器,這一點是好嚇人,即是說公務員稍為有少少理想,甚至乎異見,都可能會被開除,甚至乎被拘捕,這是一個是非常嚴峻的挑戰。」

相比起民主自由社會,桑普認為香港政府已不再重視公務員的專業能力,亦慨歎公務員現在只能為中共執行任務。

編輯:李榮添  網編: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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