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質疑司警非法監聽要負刑責 澳門言論自由令人憂慮
2018.10.04
澳門言論自由的核心價值令人憂慮。司法警察局周三(3日)傍晚發出消息,指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日前質疑司警局非法監聽的言論,是妄顧事實誣衊,要求對方10日內道歉,否則追究刑事責任。區錦新接受本台查詢時表示,暫時未收到被指控的正式文件,但重申若議員質疑當局的行為也會面臨刑責,擔心民間的言論空間會進一步收窄。亦有香港前立法會議員指出,議員監督政府的權利已無法受到保障。(文宇晴 報道)
澳門司法警察局周三(3日)傍晚發出一份措詞強硬的新聞稿,指一名姓區的直選立法會議員,罔顧事實誣衊司警進行非法監聽,構成對司警的嚴重誹謗,嚴重損害名譽,令公眾對司警產生非常不良的觀感,有關行為已涉嫌構成刑事犯罪。責令其就有關言論在10日內作出公開且為司警可接受的道歉,否則將啟動刑事程序,追究該議員之刑事責任。
雖然澳門司法警察局沒有公開該姓區的議員全名,但是在新聞稿發出前約一個星期,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接受媒體訪問時,質疑過澳門警方有非法監聽的行為。當時他在談論澳門當局正對《通訊截取法》進行公開諮詢時,舉例曾經有居民揚言要到警局自焚,但是當到達現場時警察已經手持滅火筒嚴陣以待,情況讓人質疑警方有監聽行為。
澳門司法警察局在新聞稿中否認有非法監聽行為,重申該居民在行動前已經廣泛通知媒體,又在前往警局途中不斷叫囂,聲言要到司警局自焚,司警接獲傳媒及附近居民通知及進行部署。
區錦新周四(4日)接受本台查詢時表示,暫時未收到司法警察局就有關情況的信函,未清楚對方信函的內容是甚麼,因而暫時無法就相關方面進行回應。區錦新指出,有關他質疑司警非法監聽的報道刊出後,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曾公開批評過他,但當時亦稱如果要警方控告並非好事。但不到一周時間,司警局就改變立場。
區錦新說︰我覺得很奇怪,因為他(保安司司長黃少澤)面向公眾時都說「如果要警方去告立法會議員,對社會並非好事。」但過後又提出啟動司法程序,是否意味著這是澳門特區政府的想法,甚至是中央政府要求加大力度阻止一些批評聲音呢?這些我都不知道。
區錦新又對此情況表示憂慮,認為作為監督政府行為的立法會議員,提出質疑時都會被控告,那麼民間的言論空間便會更窄。
區錦新說︰肯定會出現一個情況是,若議員提出質疑可能需要啟動司法刑事程序的話,任何人提出質疑都會面臨被起訴。如果真的出現,我覺得是「殺雞儆猴」的做法。
就有關情況,本台致電澳門司法警察局查詢,但是電話沒有人接聽。
香港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去年11月以議員身份出席立法會會議時,因為搶去時任發展局局長馬紹祥的文件,而被控告藐視罪。他指出,區錦新的情況其實在香港已經發生了,認為作為議員監督政府的權利,已經無法受到言論豁免的保障。
梁國雄說︰當然在其他場合發言是不受「權力及特權條例」保障,但我覺得議員去監察政府,發表了的言論,若政府用誹謗罪進行檢控,言論自由和議員去監察政府的權利都會受到好大的威脅。
澳門司法警察局在新聞稿中強調,司警一直嚴格按法律規定進行監聽程序,除僅可針對嚴重犯罪及特定犯罪作出監聽外,在監聽前,亦須制定完整報告送交檢察院,獲檢察院審查後,還須預先取得法官命令或許可的批示,才能對相關電話談話或通訊進行截聽或錄音,因此,絕不可能存在所謂「非法監聽」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