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前檢察長涉貪被控2000項罪名

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被控濫用職權、詐騙及洗黑錢等近2000項罪名,將於下月5日開庭審理,是澳門特區繼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罪成後,第2名被檢控的主要官員。

現年61歲的何超明周四(10日)被落案控告共1970項罪名。

終審法院花了近一星期整理資料,何超明在100項控罪中以主犯身份被起訴,涉及公務侵佔、濫用職權和發起創立犯罪集團等罪名。

其餘1870項則涉及巨額詐騙、洗黑錢及財產來源不明等的控罪。

今年2月,澳門廉政公署以伙同他人非法挪用4400萬澳門元為由拘捕了何超明,羈押至今。

何超明曾提出 人身保護令申請,被終審法院駁回。

何超明由澳門特區成立起,擔任了3屆檢察長,1年多前卸任,年初因為涉嫌受賄批出工程被覊押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