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菲混血街頭歌手被禁足澳門1年 疑曾在港街頭唱《願榮光》有關
曾於香港街頭唱《願榮光》的港菲混血街頭歌手馬賦馳(Oliver Ma),近日發文指,他在澳門街頭演唱時,突然被當地警察帶走問話,被扣留逾13小時後被驅逐出境,並禁足澳門1年。Oliver控訴,扣押過程受非人道對待,包括遭拒見律師,拒獲發食物,形容對方將自己視為「一個恐怖分子」,令他一度憂慮「生命受到威脅」,甚至「被引渡到中國」。
Oliver Ma周一(10日)於其Facebook專頁發文指,9月3日,他與家人赴澳門旅遊,並於大三巴街頭演唱。期間,多名澳門司警突然上前剎停表演,並帶走他與家人到附近一間警署簽署文件。他提及,當時母親曾問司警「為何要這樣做」時,對方僅稱「作記錄」(just for record),及「這裡是澳門」(this is Macau)。
至下午2時,Oliver家人簽妥文件後獲准離開,惟Oliver則繼續被扣留查問,及被罰款600元澳幣。他指出,當時應司警要求交出手機後,才獲簽署「同意書」,形容「做到好似我有選擇一樣」(as if I had a choice)。
Oliver憶述,當時不斷被司警問及街頭表演的問題,並要求他解鎖手機,使他驚覺「說話內容將會成為口供」,故要求見律師,惟當表明不是澳門律師後,司警便「拍枱」拒絕,稱「這是澳門」。他對司警的態度大惑不解,直至被對方問到「是否在香港唱過《願榮光歸香港》?你是打算一直到這裡唱嗎?這首歌是甚麼意思?」,才明白為何自己遭到「敵視」。
他又坦言,當刻「真的以為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At that point, I was genuinely scared for my life),憂慮對方不斷強調「這裡是澳門」,若不合作,會否遭「挨打」、逮捕或引渡到中國?」
在沒有律師的過程中,Oliver亦被要求簽署一大堆表格、掃描指紋及拍照。他向《光傳媒》憶述,他當時簽了逾20頁文件,但全部是中文,對於身為港菲混血兒、不甚閱讀中文的他,根本看不明白,而司警亦無清楚向他解答,只不斷要求他簽完,否則不准離開,於是他為盡快返港,即使不明白內容,都仍把所有文件簽完。
不但被迫簽署文件,Oliver在長達逾13小時扣押期間,曾問司警有沒有食物提供,惟遭對方稱「因周日沒有提供食物」,須被扣押人士自費。沒錢的他只好挨餓。直至翌日凌晨2時,他被司警經港珠澳大橋驅逐出境,並遭獲發2張通知書,分別指他未經許可下「表演賣藝歌唱」,及禁止他入境澳門1年。
現年24歲的Oliver,具8年街頭演唱經驗,曾在2年前因在香港街頭唱英文版《願榮光》而被控違限聚令。對於今次經歷,他形容是在被拘留的經歷中「最不人道」的一次,「我覺得自己似乎不像一個遊客,更不用說一個人了,而更像是一個恐怖分子」(I felt as if I was treated like less of a tourist, let alone a human, and more like some terrorist)「甚至被告知要對此保持沉默」,但不忍自己的尊嚴被剝奪,故仍堅持公開事件。
記者:李若如 責編:李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