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11男女轉介區院審理

今年初發生的旺角騷亂,其中11名涉案男女的案件,周二(4日)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法庭將案件合併,押後至10月21日轉介區域法院處理,11名被告分別被控暴動、刑毀等共14項控罪,其中10人獲准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

至於另外1名被告鄧敬宗,早前違反旺角禁足令而被還押,他早上向法庭呈上悔過書,表示已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和得到沉重教訓,希望法庭開恩、給予他自由的機會。

法庭批准鄧敬宗以5千元現金保釋,期間須遵守禁足令和宵禁令,不可離開香港,須住在報稱地址及每天到警署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