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涉任台北市長時貪污案最輕刑期5年以上 被收監兩個月候查
2024.09.05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早前被揭發任台北市長時期,在批准擴大京華城地積比率事件中涉貪,被台北檢察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偵辦。台北法院周四(5日)下午開庭,宣告裁定柯文哲需要「羈押禁見」,即是「還押候查」。柯文哲隨後即被押上囚車,送往台北看守所,引來不少民眾圍觀,他目前涉及罪行最輕亦需判監5年以上。
柯文哲步入法院時,面帶微笑,未有回應記者會否擔心被收監。法院之後宣告裁定柯文哲需「羈押禁見」,他隨後雙手上銬,被押上囚車,送往台北看守所。看守所周邊雖然有路段管制,但仍引來不少民眾圍觀。囚車抵達現場後有人拍手叫好,有人更在民眾黨部外燒炮仗,並掛上標語指收押柯文哲是「還人民公道,還政治清明」。
柯文哲的社交平台其後上載一段約16秒的短片,指知道大家很關心他的狀況:「不好意思讓大家擔心了,其實你們照顧好自己,就是對我最好的幫忙」,他在片尾呼籲支持者「心存善念,盡力而為」。
涉「京華城」案約200多億台幣不法利益
事件於8 月發酵,柯文哲同月底被檢察方帶走,展開長達70小時調查,台北地方法院周一(2日)凌晨原本裁定他無需還押,柯當日凌晨被釋放。惟檢察署不服上訴,高等法院認為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致使共犯沈慶京的「京華城」案獲不法利益200多億台幣(約48.6億港元),因此柯涉貪嫌疑重大,故裁定發還重審。
台北法院周四下午再開庭,認定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但認為雖然就偵查的案情,已符合「貪污圖利罪」的條件,惟柯是單純圖利,亦或是收受違背職務賄賂等,有待檢察官調查。
柯文哲所涉罪行最輕需判監5年以上
法院又指,柯文哲雖暫時承認部分事實,但仍有可能將來避重就輕、推翻供詞,甚至勾結其他共犯或證人;加上柯目前涉及的罪行最輕亦需判監5年以上,為維護被告權益及公共利益,有羈押的必要,最終決定將柯文哲收監,需要「羈押禁見」兩個月,即是「還押候查」,並禁止他與律師以外的人士見面。
柯的律師將提出上訴,而民眾黨聲明指,黨將會團結齊心,捍衛柯文哲清白,並抗議偵查濫權。
編輯/網編:施芷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