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審訊後未宣判 妻子求每週探望至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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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陸被控「顛覆罪」的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審訊後正等待宣判。其妻李凈瑜周三(27日)舉行記者會,強調大陸當局逮捕李明哲是侵犯人權,要求每週探監直到丈夫釋放。出席記者會的法學者指出,以國家安全為名的罪行常被濫用,若國際不共同遏止,任何人都會成為下一個受害者。(文宇晴 報道)

台灣民進黨前黨工、NGO工作者李明哲被指「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早前在湖南省岳陽市法院審訊後等候宣判。

李明哲的妻子李凈瑜周三(27日)在台灣舉行記者會,表示她從大陸旁聽返台後,已經重新申請台胞證,可是到現在仍然沒有回覆。她強調大陸當局濫用權力逮捕李明哲,而且不按照程序、不遵守人權公約、不正式通知家屬等是侵犯人權的國家罪行。

她又形容自己害怕到中國大陸,但她沒有迴避的空間,重申這種不道德、猥瑣、邪惡的打壓手法,擊垮不了台灣政治良心犯的家屬。

李凈瑜在記者會上,要求大陸當局釋放李明哲、並給予家屬探監的權利。又強調會擦乾眼淚,戰鬥到李明哲真正自由返台的那天。

李凈瑜說︰自古以來探監是囚犯與家屬天生的權利,不可剝奪。反抗者及其家屬,沒有別的本事,永不屈服而已。

國際法學者宋承恩在記者會上指出,翻閱李明哲遭指控的罪行,可發現李明哲只是希望透過網路跟中國民運人士來往、且多數言論都是在台灣發表,除了微博以外沒有一個平台是大陸民眾可以自由看到資訊,要說顛覆國家政權,效果非常有限,大陸的定罪標準是非常奇怪的。而且李明哲早已於2013年結束網上群組「微觀中國」的交流,卻在2017年在入境大陸時被逮捕。

宋承恩拿日前發生的「台大流血衝突」事件為例子,指出當時在台大操場上拿著台灣獨立毛巾揮舞的學生,若將來進入大陸時,是否會被追究其分裂國家罪,然後被遭到逮捕?

他認為,目前中國大陸對異議人士的管控越來越嚴苛,即使是拿外國國籍,也不能避免受到壓迫,台灣政府應嚴肅面對此事,他又呼籲大眾應持續觀注李明哲案。

宋承恩說︰中國大陸用盡一切法律手段遏制言論自由,以及輸出這種恐怖到台灣、香港,以及全球各地。今天,台灣與香港站在第一線承受中國的壓迫,如果沒有國際力量出來共同地遏止中國大陸這樣子,利用刑事手段來壓制言論、壓制其他國家的人民的話,全世界不同意見的人士,受害是遲早的事情。

李明哲案在湖南開庭時,到過法院打算圍觀的維權人士袁兵指出,法律賦予公民探監的權利,李凈瑜作為台灣同胞,更應該盡快為她辦理台胞證,好讓她探望李明哲。

袁兵說︰自己的丈夫被抓進去了,而且是莫須有的罪名,作為妻子去看望是理所當然。我認為李凈瑜去探望李明哲是公民的合法權益。從情理上講還是法理上講,都是應該的。

李明哲被指「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9月11日在湖南省岳陽市法院審訊後等候宣判。審訊當天,李明哲妻子李凈瑜到場旁聽,卻在回程時,被中國官員要求李凈瑜繳回台胞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