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陸委會宣布計劃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份條文,讓兩岸同性婚姻、同婚財產繼承等合法化。但在坊間引發疑慮,民進黨立委湯蕙禎擔心,法例修訂後出現「假同婚真滲透」情形。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表示,相關單位已做好溝通嚴格把關。
陸委會周日(5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將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包括民事章的結婚規定,接軌早前司法院修正完成的「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未來法案通過後,兩岸同婚也完成合法化。
兩岸同婚合法周一(6日)成為立委關切議題,民進黨立委湯蕙禎質詢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質疑新法例通過後,會出現中國借由「假同婚」進行「真滲透」情形。
湯蕙禎說:陸委會有預告要修正「兩岸關係條例」第41條,這個條文是說,如果未來修正通過,法律上將要承認兩岸婚姻。如果說特別修法讓同性婚姻,借著假婚姻滲透來台灣可能會衍生國安問題。
邱垂正回應指,已和內政部、移民署等單位溝通,確保法例修訂之後,會就兩岸同婚申請面談嚴格把關。
邱垂正說:我們陸委會長期針對「兩岸條例」民事章的部份,我們這次修的幅度蠻大的,是41條到62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已經經過好幾次的大幅修正,我們的「兩岸條例」民事章30年都沒有改變,但是這30年來時空的轉變、立法新的觀念,法律通過之後我們行政的整個作為要如何來強化,以避免剛剛委員擔心的那些問題,我們各部會都做好很好的溝通,也會嚴格把關。
湯蕙禎詢問,同婚在大陸不合法而且不被中國承認,是否大陸同性伴侶來到台灣,與台灣人結婚就可完成合法婚姻程序。
湯蕙禎說:中國他不同意同婚,到台灣來申請的時候,不管男的女的來,只要男男、女女兩個一起來登記的時候,我們這邊就開始要給他合法?
邱垂正說:是是是,到時候會有完整的、相關這些行政程序來加以配合,我們也會嚴格的查證跟把關。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回應表示,這兩年半以來兩岸同性伴侶遲遲無法結婚,不是因為欠缺法律,而是因為移民署不願修正入境面談等相關配套,這是政府違法怠惰的結果。
伴侶盟肯定陸委會借由修法,與「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接軌,贊同兩岸婚姻可回歸涉民法處理,人民的婚姻關係不需要一國多制,但也鄭重提醒在行政流程上,應盡可能去除不合理之障礙,並提出面談流程配套,以使所有跨國同志伴侶包括兩岸同志伴侶,都能享有實質平等的婚姻自由。
司法院1月提出「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等修正草案後,陸委會周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為符合現行跨境民事事件選法規則潮流,擬修正「兩岸條例」,內容包括兩岸人民結婚或兩願離婚相關規定,未來將以「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作為準據法。如果修法草案均獲行政、立法院通過,等於完成兩岸同婚的合法化。
依照早前規定,台灣的同婚法例只承認雙方是台灣人,或者外國伴侶國家必須同婚合法,否則無法在台灣登記結婚。司法院今年1月通過「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法草案,未來台灣人得以和他國的同性伴侶結婚,但修法涉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未將大陸民眾納入適用範圍,陸委會這次計劃修改相關規定,就是要填補司法院草案的缺口。
記者:鍾廣政 責編:方德豪 網編:林詠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