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三百多死伤严重气体爆炸案 十二人判入狱最少四年


2018.05.11
tw-sentence 台湾高雄四年前的气体爆炸破坏严重,可见多处路面下陷成深沟。(美联社资料图片)

台湾高雄四年前的严重气体爆炸案,酿成三百多人死伤,涉案的全部十二名被告,因业务过失致死罪罪名成立,最少判囚四年。

当地媒体周五(11日)报道,有关当局事后认定肇事原因,是华运公司输送丙烯到李长荣化工厂房的管道破损,导致丙烯大量外泄引发爆炸,依法起诉市政府及两间公司共十二人。

高雄地方法院裁定现任高雄市政府秘书长、事发时在工务局下水道工程处任职的赵建乔,以及另外两名工程处前职员各被判囚四年十个月,李长荣化工前董事长李谋伟与公司另外五人各被判囚四年,而华运公司三人判入狱四年半。

至于时任高雄市长的陈菊不被起诉,因检方认为无法具体指她在指导上疏忽,而市政府、两间公司早前已与死者家属和伤者达成和解,拨出逾六亿元新台币救助金。

事发于2014年7月31日深夜,接连有民众通报高雄市区传出浓厚煤气味,其后发生连环爆炸,多处路面下陷成深沟,许多车辆受到波及,事件造成32人死及321人受伤,死者包括到场救援的七名消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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