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陸生違國安法刑滿 再涉間諜罪需每天向警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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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在台灣非法收集情報的大陸留學生周泓旭,以違反《國安法》判刑一年兩個月,周二(8日)刑期屆滿。由於周泓旭仍涉及其他間諜案,高等法院開庭審理是否繼續羈押,合議庭決議當庭釋放,但每天要向居住地派出所報到,等候下一輪審理。(鍾廣政 台北 報道)

在台灣政治大學企管研究所畢業的大陸學生周泓旭,因涉嫌吸收台灣官員發展組織,去年3月遭以違反《國安法》羈押後,一審遭判刑一年兩個月。周泓旭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日前判決被告罪行明確,維持一審一年兩個月原判。周泓旭周二(8日)刑期屆滿。

因台北地檢署另查出周泓旭涉嫌利用新黨黨工王炳忠等人,策劃「星火T計劃」、「燎原新聞網」等陰謀,企圖在台灣發展情報組織,但高等法院認為和本案無關,裁定另案偵辦。由於案件屬於機密範圍,高等法院周二開庭,審理檢察官質疑釋放周泓旭會影響後續案件偵辦的問題。

周泓旭在出庭前接受傳媒詢問,是否期待當庭釋放,周泓旭表示不知道。而傳媒再追問他獲釋後會不會繼續完成收集情報工作,周泓旭就乾笑三聲離開。

開庭前合議庭長楊力進面露笑容,和律師談笑風生,對於檢察官提出被告需要五十萬新台幣交保,庭長採納辯護律師意見,認為周泓旭無力繳交,但附加了檢察官要求,被告獲釋後不得接受傳媒訪問,以免洩漏機密,並宣布當庭釋放。

周泓旭離開法院時面露微笑,由律師陪同下坐上計程車離開。

周泓旭說︰當庭有喻知,希望我出去謹言慎行,我希望尊重庭上的指示就好了。謝謝大家。

記者問:重獲自由的感覺怎樣?

周泓旭說︰我還沒重獲自由就被大家包圍起來了,不好意思。

根據檢方資料顯示,29歲周泓旭來自遼寧省,2012年到政大企研所就讀,四年前畢業回中國後,被一名李姓情報人員吸收後,要求周泓旭到台對黨政軍、外交等公職人員及有影響力人士發展情蒐組織。

前年8月起,周泓旭密集接觸一名在台讀書時認識的外交部官員,希望他替中國蒐集機密文件,除了按件計酬外,還可代為爭取每季10,000美元的費用。

周泓旭後來遭這名官員檢舉,被捕後一度承認受中國指示,但審理時翻供,最後仍被法院裁定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