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二对平顶山新华四矿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作出一审宣判。在明知井下瓦斯超标仍组织大量工人下井作业,从而导致瓦斯爆炸、76人死亡及15人受伤的新华区四矿的5名矿长中,4人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罪被判刑,1人以“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被判刑”。中国媒体报道说,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责任人刑罚,这在中国的矿难事故追责中尚属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