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稱楊智淵判決書送達 富察身體良好 陸委會回應
2024.09.11 13:26 ET
臺灣社運人士楊智淵被大陸以“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中央社11日的消息援引中國大陸國臺辦發言人陳斌華當天表示,該案的判決書已送達楊智淵及其辯護人,關於家屬探視,有關部門將依法辦理。另外,他還稱被拘捕的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身體情況良好。
中國大陸國臺辦11日舉行例行記者會。有媒體進一步詢問楊智淵案的進一步情況,包含楊智淵案是否有依照“懲獨22條”爲自身請律師上訴辯護,以及該案是否能適用大陸的“懲獨22條”的第14與第15條。不過,陳斌華未有具體回應。
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去年3月被上海國安單位拘捕迄今逾500日,對於此案進展,陳斌華說,李延賀目前身體情況良好,大陸有關部門將依法審理該案。
臺灣的陸委會當天表示,對於北京來說,不贊成統一即被視作“臺獨”,任何臺灣人都可能被定罪,中共“懲獨”相關法規定義模糊,呼籲應該停止恫嚇臺灣民衆作爲。
責編:梒青 網編:何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