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平文章起波澜 当局葫芦里卖什么药(胡平)


2018.09.14

9月11日,中国财经界人士吴小平发表了一篇短文,称“中国私营经济已完成协助公有经济发展的任务,应逐渐离场”。此文一出,反响强烈,在一天时间内就有两万多条跟帖。

紧接着,第二天,9月12日,官媒就高调反驳。经济日报发文说,对这种蛊惑人心的奇葩论调应高度警惕。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纷纷转载。新京报也发文反驳,说吴小平的网文并非孤立现象,而是代表了“社会上的一种错误思潮”。
官媒的反驳来得这么快、这么高调、这么大阵势,可见中共当局确实没有吴小平说的那个意思,并不打算要私营经济离场。然而吴小平的一篇短文竟然引起那么大的反响,那也说明人们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之所以很多人担心当局会让私营经济离场,那和习近平上台以来的一系列向左转做法有关,和多位商界大佬最近频出状况有关,也和2013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2015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这两份中央文件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等等。

国有资本入股非国有企业即私有企业,这很容易使人联想起上世纪五十年代中共搞的公私合营。所谓公私合营,就是国家投资私有企业,并由国家派干部和资本家实行合营。规定:合营企业中,社会主义成分居于领导地位,合营企业必须遵守国家计划,受公方领导,经营管理则由公方代表同私方代表共同负责(但实际上,私方代表有职无权)。不消说,没有资本家会喜欢这样的公私合营,只不过当时的形势是“三面架机枪,只准走一方”,资本家别无选择。

那么,现在中共要搞的国有资本入股私有企业是不是第二次公私合营,会不会和当年的公私合营一样呢?我以为有一样也有不一样。不一样之处是,现在的国有资本入股私有企业,不会像过去那样强调公有成分的领导地位,不会强调遵守国家计划以及受公方领导,经营管理也不会强调公方代表与私方代表共同负责。也就是说,接受了国资入股的私有企业,平时还是由私企老板控股和经营管理,老板还是老板。但这只是在一般情况下,遇到特殊情况就另当别论了。这就像私企中的党组织。如今,很多私企中都建立了党组织,可是这个党组织和毛时代大小单位里的党组织不一样,在一般情况下,它并不发挥该单位的领导者功能,平时不动声色,遇到特殊情况才发挥威力。

鉴于毛时代的惨痛教训,现今的中共当局深知私有经济最富活力,它还需要私有经济发挥积极性,因此并不打算过河拆桥,卸磨杀驴,但由于私营企业的私人性,不在当局直接掌控之内,又让当局感到不放心,因此它要给私企塞进一个坐探,套上一个紧箍咒。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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