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從范冰冰、孟宏偉到高智晟(滕彪)


2018.10.08
000_was8962179.jpg 2015年9月18日,滕彪在美國國會聽證會。(AFP)

炎熱的七月初,南京德基廣場20樓。一個號稱“小神仙”的算命先生正在給一個漂亮女人算命,在場的還有德基廣場的老闆。一夥人突然現身,把三人迅速綁架。這個女人被蒙上了黑頭套,從南京火速帶回北京,此人正是范冰冰。在這片神奇的土地上,一個國際知名的、在中國家喻戶曉的影星,就這樣消失了三個多月,直到10月3日她發出道歉信並答應繳納鉅額罰款。

幾乎在范冰冰重新出現的同時,另一個更不可能失蹤的人被曝失蹤了。他是國際刑警組織的現任主席、中國公安部副部長孟宏偉。他的太太向法國報案稱,今年9月底孟宏偉一回中國就失去了聯絡。

同樣戲劇性的強迫失蹤,還有2015年在泰國失蹤的出版商和作家桂民海,在香港失蹤的銅鑼灣書店的張志平、李波、林榮基,2017年大年三十在香港消失的資本大鱷肖建華。其中桂民海持瑞典護照,李波是香港居民和英國公民,而肖建華則是加拿大公民和香港永久居民。中共綁架和強迫失蹤的惡劣作法,早已跨越國境,目標也不限於中國公民。

強迫失蹤在中國非常猖獗。達賴喇嘛確認的班禪喇嘛從1995年5月17日起失蹤至今,2009年新疆75事件後大量的維族人被人間蒸發。中共紀委的“雙規”、國家監察委體系的“留置”、關押訪民的“黑監獄”、關押法輪功學員的法制教育中心和“學習班”、關押了上百萬新疆少數民族的“再教育中心”,儘管名目不同,但都屬於國際人權法所認定的強迫失蹤、是赤裸裸的人權侵犯。

中國政府拒絕加入聯合國的《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國際公約》,綁架和失蹤愈演愈烈;而且變本加厲,把一些粗暴踐踏人權的做法披上法律外衣。典型的就是現行《刑事訴訟法》裏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去年出版的《失蹤人民共和國——來自中國強迫失蹤體系的故事》,就詳細記錄了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條款下發生的令人觸目驚心的罪惡,我在此書序言裏稱其爲“法律名義下的暴行”。

強迫失蹤的受害者更多的是中國的政治反對者、維權人士和良心犯。我在2008年、2011年和2012年,曾三次被中國祕密警察綁架,每次都被戴上黑頭套,無法知道自己被關在何處。被失蹤期間,遭受種種肉體和精神酷刑。2011年的“茉莉花鎮壓”、2015年709大抓捕,維權人士經歷的都是這種強迫失蹤的恐怖。嚴重的例子如王全璋律師,在2015年8月被綁架後三年多音信全無。對於親人朋友來說,一個活生生的人突然人間蒸發,不知死活,這是一種極大的精神折磨。

寫作本文時,著名人權律師高智晟已經失蹤1057天。作爲骨頭最硬的中國政治反抗者之一,高智晟多次被長時間強迫失蹤,僅在他五年緩刑期間,處在被失蹤狀態就超過三年。他寫的《黑夜、黑頭套、黑幫綁架》,描述了令人震驚的綁架和酷刑細節。現在,再一次,外界完全不知道高智晟被關在什麼地方,還要被關多久,受到了什麼樣的折磨;甚至也完全不知道他是否仍然活着。媒體、網民追着一個又一個熱點,政客們忙着弄權,商人們忙着發財,全世界腳步匆匆,沒有幾個人惦記着高智晟的下落和死活。

如果最有名的范冰冰、最有錢的肖建華和有權有勢的國際刑警組織主席都可以隨時消失,那就相當成功地營造了一種恐怖氣氛。這個時刻擔心被顛覆的政權,被內心的極度恐懼所驅使,需要用恐怖氣氛來迫使人們服從。不受法律約束的、可以隨時隨地讓人失蹤的做法,就是這個專制政權常用的恐怖工具之一。它的威懾作用,比正式的逮捕、審判、監獄要強千百倍。從范冰冰到高智晟,從肖建華到王全璋,從小班禪到孟宏偉,從體制的受益者到反對者,從貪官到良心犯,沒有任何人是安全的;連製造恐怖的作惡者也不例外。失蹤人民共和國實際上就是恐懼人民共和國。

(文章僅代表特約評論員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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